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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300502):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原标题:新易盛: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新易盛(300502):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0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陈红梅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陈红梅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陈红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红梅女士,出生于1979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1年至2011年,历任成都光通电子有限公司行政兼出纳、成都光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会计、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会计等职;2011年至今任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红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