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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金融界2024年3月1日消息,黑龙江宝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地库东侧商服装修工程没有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被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3万元。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宝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地库东侧商服装修工程没有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规行为。因此,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3万元。

黑龙江宝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规行为。对此,鸡西市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3万元。

黑龙江宝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