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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300345):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原标题:华民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华民股份(300345):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1)本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在履行过程中,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买方逾期付款或者卖方逾期交货、产品质量缺陷等违约风险;(3)鉴于硅料行情波动较大,供应商可能存在因重大经营策略调整、工厂减产、生产设备例行计划性检修等情形导致的供应量周期性调整的风险;(4)光伏行业上游硅料行情波动较大,多晶硅料价格波动会迅速传导至下游硅棒、硅片环节,可能导致公司硅棒、硅片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合同实际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因与客户订单价格未能及时达成一致引起的订单延迟或取消等风险;(5)客户可能存在因产线调试、下游订单需求及市场行情发展不及预期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订单延迟或取消等风险;(6)鸿新新能源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宏观环境、合规审批、资金、技术、人才、市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风险,投产及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新新能源已与多家战略客户签署了1至3年期的长期销售合同,但由于客户月/年度的具体订单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产能与订单阶段性错配,出现临时性的产能不足风险,目前鸿新新能源已与多家切片代工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委外加工方式提高硅片供应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销售协议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五、最近三年披露的销售协议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近日,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与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祥多晶硅”)、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祥新能源”)、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通威”)、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通威”)、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祥科技”)签署了《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一”),鸿新新能源与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通威”)签署了《硅片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上述交易对手方均受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实际控制,具体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一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鸿新新能源向永祥多晶硅、永祥新能源、内蒙古通威、云南通威及永祥科技采购原生多晶硅料合计56,800吨,实际采购价格双方采取月度议价方式确定。

根据当前原生多晶硅料市场价格及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51亿元,因光伏行业硅料、硅片价格波动较大,实际交易金额与合同测算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合同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眉山通威及其关联方计划向鸿新新能源采购单晶硅片合计152,000万片,实际销售价格双方采取月度议价方式确定。

根据当前单晶硅片市场价格及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测算,预计合同总金额45亿元,因光伏行业硅料、硅片价格波动较大,实际交易金额与合同测算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永祥多晶硅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似交易情况 年初至2023年9月 旬,鸿新新 源与通威股
交易对手方名称 合同标的 交易类型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多晶硅料 采购
通威股份及其关联方 单晶硅片 销售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通威股份(600438.SH)实际控制的公司,通威股份是绿色农业和绿色能源高效协同发展的大型民营科技型上市公司,其中在新能源方面,通威股份以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

通威股份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
(1)合同主体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原生多晶硅料,采购数量合计为56,800吨,买卖双方具体购销数量及发货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月度采购订单”为准。

(3)合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定价依据:采取月度议价方式确定,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协商调整单价。

(5)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1)合同主体
买方: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卖方: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单晶硅片,销售数量合计为152,000万片,买卖双方具体购销数量及发货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月度采购订单”为准。

(3)合同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定价依据:采取月度议价方式确定,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协商调整单价。

(5)结算方式:签收货物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货款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合同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行业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略,专注提供绿色环保、可靠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与合作伙伴“共创零碳世界”。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单晶硅棒、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深化公司和通威股份的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实现双方合作共赢;有利于推进鸿新新能源产能规划的实现,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最近三年披露的销售协议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多家战略客户签署了1至3年期的长期销售合同,各项合同正在积极履行中,其中上海先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采购6,000万片单晶硅片,合同履行期至2023年12月30日,截止9月底已采购1,066.40万片,目前双方合作关系良好;客户A,合同约定采购10,800万片单晶硅片,合同履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9月底已采购1,881.64万片,因其N型产线量产时间延至九月份,因此采购相应顺延,目前双方合作关系良好,并正就延长履行期事宜展开积极协商,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采购8,700万片单晶硅片,合同履行期至2024年6月20日,截止9月底已采购70万片,因其产线正在调试中,调试完毕后将加速采购,预计加速执行期将主要集中在2024年上半年。除上述合同外,公司亦将持续密切跟踪其他合同履行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在履行过程中,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买方逾期付款或者卖方逾期交货、产品质量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缺陷等违约风险;
3、鉴于硅料行情波动较大,供应商可能存在因重大经营策略调整、工厂减产、生产设备例行计划性检修等情形导致的供应量周期性调整的风险; 4、光伏行业上游硅料行情波动较大,多晶硅料价格波动会迅速传导至下游硅棒、硅片环节,可能导致公司硅棒、硅片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合同实际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因与客户订单价格未能及时达成一致引起的订单延迟或取消等风险;
5、客户可能存在因产线调试、下游订单需求及市场行情发展不及预期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订单延迟或取消等风险;
6、鸿新新能源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宏观环境、合规审批、资金、技术、人才、市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风险,投产及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新新能源已与多家战略客户签署了1至3年期的长期销售合同,但由于客户月/年度的具体订单数量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产能与订单阶段性错配,出现临时性的产能不足风险,目前鸿新新能源已与多家切片代工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委外加工方式提高硅片供应能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董事会对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1、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通威股份(600438.SH)实际控制的公司,通威股份是绿色农业和绿色能源高效协同发展的大型民营科技型上市公司,其中在新能源方面,通威股份以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

通威股份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2、公司的履约能力分析
鸿新新能源已完成团队磨合和设备调试,构建了精益的生产管理体系,产品品质、价格体系得到了多家电池片头部企业的认可,并已与多家战略客户签署了1至3年期的长期销售合同,在手订单充裕。

鸿新新能源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共规划20GW硅棒和14GW切片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产能。同时,鸿新新能源已与多家切片代工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委外加工方式提高硅片供应能力。截止目前,项目一期4GW硅棒已全面投产,4GW切片已完成调试,每月可供应约750吨方棒/4,500万片硅片;项目二期正在加速建设中,根据目前工程进度,预计2023年年底可点火投产,同时,鸿新新能源已开展设备招标工作,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将陆续完成二期960台单晶炉的安装与调试工作,经历产能爬坡期后,产能将逐步释放,届时每月可供应约3,600吨方棒/20,000万片硅片。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鸿新新能源原生多晶硅料的需求和单晶硅片的供应将得到充分保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交易对方永祥多晶硅、永祥新能源、内蒙古通威、云南通威及永祥科技具备与公司及鸿新新能源签订《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的主体资格;交易对方眉山通威具备与鸿新新能源签订《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的主体资格;上述《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和《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的签署真实,内容合法、有效。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合同与交易各方业务发展需求相符,交易各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同时,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鸿新新能源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尚在建设期,如鸿新新能源不能妥善安排产能布局,按期完成调试投产,则可能存在面临产能不足的风险,进而对重大合同履约造成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并督促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多晶硅购销框架协议》;
2、《硅片采购框架合同》;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