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神木01 (1755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IT宏观
- 2023-10-24
- 8980
原标题:20神木0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75526.SH 债券简称:20神木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20神木0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司债券概况
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278号),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 8日发行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神木 0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4.00亿元,发行期限为 5年。
根据《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拟将不超过 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前募集资金拟偿还到期债务明细
本期债券拟将不超过 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偿还的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因部分有息债务到期时间与本次债券发行时间间隔时间较长,为节省财务费用,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债券偿还的具体有息债务明细及规模在本次债券发行后可能会有所调整。如发行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及经营发展需要确需调整拟偿还债务明细及规模,发行人将在变更拟偿还的债务明细或规模前公告实际需偿还债务明细及规模后实施变更。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使用募集资金 13.05亿元,用于偿还 14神木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县支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拟偿还到期债务明细
本期债券拟将不超过 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偿还的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另外,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二级市场相关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委托贷款等非生产性业务,不转借他人。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影响
发行人就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履行相应的内部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国银河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十四层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912-8339300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刘嘉璐、黄丹蕊
联系电话:010-80927132
债券代码:175526.SH 债券简称:20神木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20神木0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司债券概况
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278号),发行人于 2020年 12月 8日发行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神木 0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4.00亿元,发行期限为 5年。
根据《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拟将不超过 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前募集资金拟偿还到期债务明细
本期债券拟将不超过 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偿还的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借款银行/债券 名称 | 起始时间 | 到期时间 | 截至2020年9 月30日债务余 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偿还金额 |
14神木债 | 2014-6-23 | 2021-6-23 | 3.00 | 3.00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神木县支行 | 2018-12-10 | 2034-12-9 | 4.30 | 0.70 |
陕西神木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2020-1-2 | 2030-1-1 | 2.12 | 0.50 |
长安银行股份 | 2020-3-30 | 2024-3-29 | 2.00 | 0.80 |
有限公司神木 县支行 | ||||
合计 | 14.42 | 5.00 |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使用募集资金 13.05亿元,用于偿还 14神木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县支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拟偿还到期债务明细
本期债券拟将不超过 5.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偿还的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借款银行/债券名 称 | 起始时间 | 到期时间 | 拟使用募集资金 偿还金额 | 是否涉及变更 |
14神木债 | 2014-6-23 | 2021-6-23 | 3.00 | 否,与募集说明 书披露保持一致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神木 县支行 | 2018-12-10 | 2034-12-9 | 0.70 | 否,与募集说明 书披露保持一致 |
陕西神木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020-1-2 | 2030-1-1 | 0.35 | 是,变更前拟偿 还金额为 0.50亿 元,变更后拟偿 还金额为 0.35亿 元 |
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神木市支 行 | 2021-12-28 | 2023-10-27 | 0.95 | 是 |
合计 | 5.00 |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影响
发行人就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履行相应的内部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神木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国银河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金控大厦十四层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912-8339300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刘嘉璐、黄丹蕊
联系电话:010-8092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