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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688331):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议会议决议

原标题: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议会议决议公告

荣昌生物(688331):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议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0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1月3日,并同意以3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71.05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票,其中同意票为 3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