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资讯 > 正文

城市药业(836315):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的公告(补发)

原标题:城市药业: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的公告(补发)

城市药业(836315):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的公告(补发)

证券代码:836315 证券简称:城市药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定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孟定关缉违告字[2023]0015号)
收到日期:2023年 4月 24日
生效日期:2023年 4月 20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定海关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所指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孟定海关申报药品出口,申报总数为7655件。由于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税则号列有误,加之报关公司工作人员未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导致7655项药品未归入具体列名税则号列项下。当事人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所指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予3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等的规定进行整改,该行政处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较小。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不会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等的规定进行整改,今后将加强报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防止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孟定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孟定关缉违告字[2023]0015号)》


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