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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谷(833266):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原标题:生物谷: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生物谷(833266):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3-122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天水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10,204,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郝小江因病请假,也 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0年9月23日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通过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数量 3,999,993 股股票用于公司核心骨
干员工股权激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前述回购股份之用途。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
—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现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该 3,999,993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
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本
次注销的相关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12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注销部分已 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3,91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对 2020年回购的用于核心骨干员工股权激励的
3,999,993 股股票进行注销,拟注销的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
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 12月4 日及2023年12月
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及《生物谷:公司章程》(2023-1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3,917,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
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3 年 12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购买公司和
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704,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法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 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吴佑 辉、高念武、李驰、蔡泽秋、杨智玲、赖小飞、杜江、李晓燕、邓 慧明、陈颖 )12户主体代表的股份合计 47,213,544股回避表决 了该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 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注 销部分 已回购 股份的 议案 93,077 100% 0 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长城律师、罗寻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生物谷: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