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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汇创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CFi.CN讯:?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公司”)基于
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终止“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
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96.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及已投入设备全
部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

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80.30万元,新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
资金解决。

? “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 年12月。“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已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
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环评工作待前期场地准备工作完成
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汇创达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226,66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57元。截至2020年11月13日止,汇创达共募集货币资金745,952,513.6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9,398,871.82元,募集资金净额686,553,641.80元。截至2020年11月13日,汇创达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截至2023 年12月28 日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截至2023 年12月 28日投资 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承诺投资项目          
1.1 募集资金发行费 用 5,939.89 5,939.89 100.00%
1.2 深汕汇创达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40,679.33 40,679.33 22,785.40 56.01% 2023年12月 (拟变更)
1.3 聚明电子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3,656.05 3,567.65 145.2 4.07% 2025年2月
- 深汕汇创达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5,110.70 5,110.70 1,720.04 33.66% 已变更
2 超募资金投向          
2.1 补充永久性流动 资金 6,500.00 6,500.00 100.00%
2.2 动力电池及储能 电池系统用CCS 及FPC模组建设 项目 56,543.46 16,365.33 7,590.17 46.38% 2025年12月
  合计 76,442.86 (注3) 44,680.70
注1: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3:因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故投资金额多于募集资金总额。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